董雪桥
来源:网络中心 作者:网络信息中心 阅读: 次 日期:2017-06-08
董道传
董雪桥(1881~1923),名毓枚,又作毓梅,以字行,平度董家大庄村(今属崔家集镇,原属昌邑县)人。其先人为四川籍,明代先迁居山西大槐树,又迁居山东寿光,再迁居原为昌邑所辖的“三泊之地”建董家大庄定居,至今已传二十余代。
雪桥出生书香门第、教育世家。其曾祖父董暲,字日升,知书达理,乐善好施,乡里称善人。祖父董凤至,字俪图,饱读诗书,治家有纪,教子有方,生有三子。长子董振文(雪桥之大伯父),于民国二年创办董氏私立初、高等小学堂,周围数十里前来求学者,一律免费;次子董振声,字树声,清光绪年间任文登县儒学教谕;三子董振玉,即董雪桥之父,字珂臣,清宣统年间以贡生任新城县教谕。
雪桥自幼聪慧,童年便能吟诗作对,及长,才华超人,书法文章卓而不凡。雪桥至孝,母背偶感疮疾,夜间听到母亲痛苦呻吟之声,遂起求医于20里路之外,及返回时天尚未亮,时年仅13岁。
雪桥21岁时考中庚子、辛丑并科(1901)举人,肄业于京师大学堂,以知县分至广西。当时张鸣歧任广西巡抚,以其通达教育,委办学务,办学成绩卓然。任阳朔县令,不扰民而使新政得以落实,仅年余,治绩甚著。是时,正值金川殴官毁衙,全境骚乱,当局数次派官员查办,而风潮益大。雪桥奉命急速前往查处,遂得妥善处理。此时又有怀远苗民哗变,雪桥再次奉命前去安抚,他不顾个人安危,对苗民以诚相待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终使苗民悔过安宁。
大吏察其才能出众,保荐升任信都厅抚民府同知。信都之地为悍匪盘据,滋事扰民,官府奈何不得。雪桥到任后,广设方略,率队督剿,歼匪首赖亚木,余部夏麻子等相继投诚,数百名悍匪安置解散,信都得到安定,百姓安居乐业。
未几,辛亥革命爆发,革命军起,南北响应。南北议和后,董雪桥被推荐为广西代表到上海会谈。会后,返回山东。
民国元年(1912),周自齐都督山东,委雪桥为东平知州,他慨然说:“民国初定,地方多不知‘共和’是何物,豪强多事者往往以各种名义威胁官府,欺诈良善,不以大法上下共守,绝对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好,当了地方官也做不成什么事。”乃力辞不去东平,仍与同志者做政治运动。是年冬,雪桥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。
在众议院中,他力主缓和党争,不要事事与政府为难,要以礼让精神先立宪法。民国六年,黎元洪与段祺瑞发生“府院之争”,他认为议员参与此争不对,并断然说:“这样是自损国会尊严。”他虽温和持重,但对袁世凯以来各届政府相承之金钱政策深恶痛绝,曾愤然说:“这样下去不但丧失了廉耻,也断送了国脉。”每约同仁以人格自誓,言辄发指。他主张中央集权,大法当计百年,不可以袁世凯、段祺瑞个人为对象。他认为,省长民选事不可徒骛虚名,不计实际后果,而为武夫贪官造机会立名义。雪桥入国会前后十年,两次被非法停职。
董雪桥故于民国十二年(1923)农历七月二十一日,年仅42岁。是日,入夜尚健好,夜间因何亡故不得而知,或谓内部争斗被害,或谓积劳成疾而终。灵柩自北京协和医院移至济南南关水庙庵暂厝。民国十三年三月运回故乡,安葬于本村西岭之原。民国政要、地方官员、社会名流、亲朋好友等为其送挽幛者甚多。
董雪桥的遗迹现尚存两处:一为董家大庄村内其中举时树旗杆的方形青石基座;一为其墓前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立的青石墓碑。
参考资料:《董雪桥墓志》、《董氏家谱》。